李亚鹏欠债4000万?他的麻烦可能还不止这一件
现代快报讯 10月30日,李亚鹏欠债4000万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的消息传出,引发热议。天后前夫、中国第一代偶像派男星怎么会欠下巨款?王菲、李嫣真的会受到波及?现代快报记者采访后发现,引爆网络的“4000万钱款”案件还在办理中。不过,李亚鹏的公司确实涉及多桩诉讼,他的“麻烦”不止这一件。
经商不顺,李亚鹏曾自曝离婚是因为没钱
李亚鹏是直男,很直的那种。李亚鹏也并不想当演员,高考时他想上的大学是哈工大,考上中戏后他曾经想过转学,出演《将爱》大火之后,演戏依然不是他最想做的事。
他一心想成为成功的商人。与天后王菲离婚之后,他低调转行,却频频被曝出投资不利、经商不顺。除了跟自己的哥哥共同开发房地产失利,之后成立公司、拍摄影视剧作也都不太成功。有一次,李亚鹏接受好友陈鲁豫采访,自曝在从商期间,自己的核心企业有接近6年时间是没有收入的,完完全全靠着以往从商的积蓄和早年拍戏赚来的钱来支撑。那段日子非常艰苦,甚至开始借债度日。直到2016、2017年公司才开始走上正轨。
当时,陈鲁豫问李亚鹏,在公司没有营收的时候是否有过害怕和担心,毕竟长达六年的时间是处于亏损状态的,还要养家糊口。李亚鹏口出惊人:“所以我离婚了!”说完大概自己也觉得不妥,他和陈鲁豫的脸上都略显尴尬。
虽然陈鲁豫很快帮他圆场,称离婚与没钱之间,不能这么挂钩。但很多网友对于李亚鹏、王菲当年的婚姻和经济状况,有了更多猜测。
所以,李亚鹏欠债4000万的消息,才会迅速传播并被很多网友相信。
记者调查
李亚鹏确已被列为“被执行人”
对此,李亚鹏经纪人声称,这只是一个商业合同纠纷案件,目前该案件在北京高院的申诉司法程序中,“失信人”一说是子虚乌有,不属实。
现代快报记者对此进行了多方查证。记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被执行人信息”中查询“李亚鹏”,结果显示一名叫李亚鹏的人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为1971年,这和艺人李亚鹏公开的出生日期吻合,结果显示立案时间是2018年4月9日,执行法院为朝阳法院,案号为(2018)京0105执7240号。
至于他被列为被执行人的缘由,现代快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到了李亚鹏(丽江雪山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李亚炜(丽江雪山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与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泰和友联公司)的两份民事二审判决书,案由为合同纠纷。
判决书称,一审法院查明,李亚鹏、李亚炜向泰和友联公司出具承诺函,自愿承诺向泰和友联公司支付4000万元,现支付期限已经届满,其二人应当按照承诺函的承诺履行付款义务。一审法院判决李亚鹏、李亚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泰和友联公司支付4000万元和利息,并驳回泰和友联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李亚鹏、李亚炜提起上诉。经北京市三中院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决日期为今年3月23日。
不算“老赖”,该案件正在申诉程序中
根据现有的信息,这是不是意味着李亚鹏成了“老赖”?现代快报记者查询后发现,在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和“被限制消费”信息中并没有出现李亚鹏。
对此,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裁判文书网上有了法院的判决,也有了执行的信息,这表明在法院的生效判决后,李亚鹏仍未履行判决,因此被执行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不过,从目前的情况看,李亚鹏还没有被限制消费,意味着他还不能算“老赖”。
李亚鹏的经纪人称,目前该案件处在北京高院的申诉司法程序中,这意味着该案仍处在进一步办理中。
麻烦不断,他在涉事公司持股比例为27.84%
关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法院判决书中显示的丽江雪山投资有限公司,现代快报记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查询app软件“天眼查”查询了解到,该企业于2016年有一次变更信息,李亚鹏出资7000多万元人民币变更了股权,持股比例27.84%。
在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后,记者发现,李亚鹏的公司涉及到的“麻烦”其实不止4000万这一件。
现代快报记者通过“企查查”了解到,丽江雪山投资有限公司与丽江市古城区致远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也存在合同纠纷。2017年12月13日法院受理该案,2018年1月2日,原告丽江市古城区致远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双方已协商解决”为由撤回起诉。诉讼费1324元,减半收取为662元。从诉讼费中可以看出,该案标的额并不高。
记者还查到一份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去年底做出的执行裁定书,内容为达州市通川区达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李一兵、腾冲腾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该案申请执行金额为本金1500万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3月6日向法院申请执行,同日,法院依法立案执行。而这位被执行人李一兵,与李亚鹏一样,都在丽江雪山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高管人员信息中。李一兵作为丽江雪山投资有限公司的高管,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这或将影响该公司的正常运行。而李亚鹏作为该公司一名大股东,也可能会受到此事的影响。